时间:2026-06-07 00:17:17阅读量:
后记
这本书我从2015年年中开始写,到
著述前因为对自己的写作能力的自信,原以为不会有什么辛苦。但始料未及的是,整本书的写作过程,极为艰辛和痛苦。可谓呕心沥血,常常通宵达旦,废寝忘食。尤其是涉及那些深刻的哲学命题,严谨性和严肃性的要求让我常常夜不能寐。生怕在某些问题的认识和论述上出现错误和偏差。一边著述,一边不断深化研读西方哲学,尤其是康德哲学。而单单这些哲学的研读,已经令人望而生畏。而且,我尤其未曾想到的是,一本书的著述和一篇文章的写作完全不是一回事。一个体系性的要求,便足以榨干你可能的心血和才华。所以,写完初稿后,身体出现了严重问题,腹部疼痛难忍,还被医生查出重度胃炎和癌前病变。至此,我才开始收敛。一边治疗保养身体,一边慢慢修改调整。
初稿写完搁笔后,尝试着交由几个出版社出版,但是遭遇令人沮丧,因为看得出并不受出版社的欢迎。一个明确的原因是书里有“敏感内容”。我心里自然知道“敏感内容”可能是什么,所以,前前后后又做了几次修改。尽可能地删除那些和现实有关的内容。其实,我自始至终不认为有任何“敏感内容”。相反,删掉与现实有关的其中一部分,有点可惜了。但考虑到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是圆满的,我也就放弃了进一步完善本书的念头。否则,按照我凡事都追求完满的个性,再写十年,这本书也无法面世。
交付出版社出版时,我最担心的,是从整本书的内容来看,编辑们很难给本书做一个明确定性。
到底是一本职业性的书,还是一本学术著作,是一本哲学书,又或者是一本自传性的书,甚或是一本文学散文性的书?我相信出版社的编辑审核人员都会有此疑问。我知道这确实是个问题。里面夹杂了太多不同性质的内容。单独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都缺少纯粹性。理论不理论,职业不职业,文学不文学,实务不实务。但是又都是它们。
我不否认这些情形的存在,所以我完稿后又不断修改。删了一些,又增了一些,但始终不满意。尤其一些深刻之处颇为暧昧。我甚至想象到一旦出版,不排除带来一些读者基于各种角度批评的可能。我在写作过程中,并不是意识不到这些问题。但我有我的考虑和难处。
一、过于理论深刻将会缺乏可读性,整本书会枯涩、乏味;二、过于实务,又将缺乏深刻性,而且得在一些逻辑脉络上做出切断。只能点到为止。这会让读者认为我未曾在更为深刻的层面思考过。而且实务的东西寿命有限。这是我绝然抗拒的。我希望多去碰触一些具有绝对性的和永恒性的命题。三、过于单一,将导致它的阅读对象被圈定在一个很小的职业圈子里,而我又希望任何人都能读它。原本确实只是想限于律师职业仅仅围绕律师职业论述的,但我不甘心,而且逻辑进程也不允许我就此停步。四、过于冗杂,又会导致主题的不明确,这和我最初定位的理论体系矛盾。五、我确实也有考虑过它的功利意义,希望它面世后能给我带来一些影响,更大实现它的价值。六、鉴于一些现实顾虑,有很多我想说的话,该说的话不敢说,不能说。等等。所以种种考虑,让我常常只能左右为难,顾此失彼。
所以,即便写完了,又改了几次改完了,我依然深感不满。甚至不安。尤其是想象到读者会在阅读中基于上述一些方面的评判。除此之外,一些观点和表述,我又担心可能会遭遇读者因误解不应该的批判,认为里面既有我一些逻辑清晰理据充分的表述,又有不少含糊不清,故弄玄虚的内容。而且还有很大一部分,文不对题。像序言所说,我本来是要用这本书作为我试图构建的辩护理论体系的地基,但是,太多内容和辩护与职业无关。但实际上只是看起来无关而已。其实,一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几次修改主要针对的是读者可能产生的误解之处。尤其有些地方可能出现的前后矛盾。表述上的不清可能造成的误解好办,但确实有一些地方,因为想照顾的因素太多,前后之间的连贯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牵强。比如谈理性的本义的地方,比如谈道德的地方。想展开,但又难以展开。否则又会进一步造成想照顾的诸因素的失衡。但有些地方,我明知可能造成甚至必然会造成误解,也并不愿意说明。就让它隐晦吧。而且,有些说不清、没说清的地方,我并不想在这本书里解决。想留给以后的著作。要怪只能怪自己的心太大了。而且,我也不能心太大了。
另外,我心里清楚,这本书整体上,主题还是清晰的。这有赖于读者的领悟能力。
这本书从最初动笔到目前已经历时三年多了。三年多时间,社会环境在变,我很多心境也在变。就连这本书的出版和写作,我反反复复都想过很多次放弃。只不过,我自己反反复复阅读过多遍后,并未发现自己在一些观点上存在变化。完全是一本认真的著作,所以最后才放心付梓出版。由此可见,我在写作过程中以及在是否让它面世上,精神上的诸多挣扎。
如果不以如此严谨的标准像看待一本学术著作那样要求,而只是当成一本我写就的随笔,这些问题都不再是问题。而且,确实,我最终也只是把它定义为一次自己和自己精神对话的历程。书的副标题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虽然这本书终于要出版面世了。我依然有着某种潜在的沮丧。总觉得它像一个烂尾楼。但我知道,确实也有不少同行、朋友、当事人,以及那些对我报以兴致的人,一直在期待这本书的面世。一个朋友对我说,在这个满大街都是废纸一样的书的社会,在这个是个人都能出书的时代,你的书里能有一句话被人牢记,哪怕只有一个人能记得,并影响了他,就是很了不起的。按朋友的这个标准,我有信心让自己“了不起”。
这算是对我一个很大的鼓励。
于是,我想说的是,烂尾就烂尾吧,但它至少是个建筑。有胜于无。在我自己心里,这本书达到了我写作它的基本目的。而且,有了它和这一著述经历,也许有一天,我就能建造出一个华丽恢宏的宫殿。
这个心,我未曾死过。
如果非要对本书进行一个定性,我想,总的来说,它还是一本以自己的律师职业的视角来认识社会和人自身,并又通过这一认识来反观自己职业的书。只是掺杂了诸多职业以外的内容。掺杂再多,最终也不过是谈两样东西:我的职业和我自己。同时,本书掺杂了哲学、社会学以及与我自身相关的精神告白内容。其间涉及到对律师职业和辩护的探索,对司法现实的探索,以及对人类道德哲学理论的论述和研究,甚至还包含一定的形而上学内容。但我著述该著作,主要目的是用以构建一套用于指导职业实践的辩护理论体系的地基。该书是我对职业实践、社会现实和哲学思想、人生经历的多重领悟和认识,并经过系统理论构建的结晶。这本书旨在提出“理性实践”的职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的理念,并通过多角度诠释这一理念。理性实践,包含“理性地去实践”和“去实践理性”两大部分,而这两大部分分别对应科学、知识、真理精神和道德、文化、信仰精神。而其背后主要是康德批判和先验哲学的支撑,以及现代性命题和中国现实的背景。实际上,整本书是奔着理性扭曲后的怀疑主义、专制主义、官僚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物质主义、民粹主义、经验主义,尤其是虚无主义而去的。不光是对“功利支配,价值虚无”,同时对道德(价值)虚无和道德狂热这两个暗含蒙昧主义偏离理性的极端的痛击和解救,无时无刻不是本书的一条主线。
那么,虽然可以说出种种“可是”,但,如果编辑们根据现有的书目性质分类目录,把它归类为一本职业理论的书。我是能接受的,也是可以的。严格说,这本书是我站在哲学高度,寻根问底探索自身职业以及思考社会现实的产物,同时是我将思想和笔端触向人世间终极是非、对错、好坏、善恶、美丑的著作。它深入展现了我的精神世界。
纯粹性的书,我是一直都想写作的,而且已经陆续写作了一些。但有了这本不纯粹的书的出版作为前提,更能符合我接下来的写作和出版计划。
最后,我务必需要说明的是,感谢中国著名的康德哲学专家、中国当下著名的哲学家华中科技大学的邓晓芒教授,他除了为我深入研读康德哲学提供了诸多便利之外,整本书的著述和创作,很多地方参照甚至援引了他的一些著作。也要感谢吉林大学出版社几乎一字未改地欣然出版本书,而不像之前的几家出版社对我提出这样那样的修改要求,甚至直接予以拒绝。同时,还要感谢负责本书编辑、校对、封面设计等图书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在本书的出版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辛劳。以及我在写作本书过程中给我提供生活和工作上诸多帮助的家人和同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