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2-26 21:41:37阅读量:
有时候我会想,我的论断没错,就像我写在扉页的那句话一样:终归有一天我们会明白,我们真正幸福的,不是我们得到了什么,而是我们做到了什么。是的,写作过程,在百般艰难和辗转中,我总不断地听到响自自己心中一个隐约声音:我做到了!
不指望它给我带来什么,我只把它当成我的义务,我职业生涯中必做的诸多事情中的一件。做完了,我也将开始新的攀登。我知道,往后,还有更多的艰难需要去面对。
刘峰律师辩护学系列丛书(1)
理性与艰难
——我的职业理念和辩护理念
谨以此书献给我深爱的辩护事业,以及我在追求辩护事业路上相识的那些对我的理念给予认同的人们。
终归有一天,我们会明白:我们真正幸福的不是我们得到了什么,而是我们做到了什么。
——刘峰
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该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弗朗西斯.培根
自序
我是一个专职辩护律师,专办刑事案件。写作这本书,是我谋划已久的事。实际上并不是一本,而是一套。这只是第一本。还有更多的著作我将陆续写出。我欲藉此建立起我的辩护理论体系。而职业理念和辩护理念,是这一辩护理论体系的根基。而这主要是针对刑事辩护律师而言。
而建立我的辩护学体系,并不是闲暇之余的职业玩味,而是出于一种现实艰难。这种艰难有多重原因。而最重要的,就是中国刑事辩护界整体上缺乏辩护理论,而在引领具体的职业实践有章可循中,它又是无比重要。
最早让我意识到这一情形的,是2013年我受邀前往北京进行的一堂讲座。我给出的讲题是“辩护律师的法庭表现”。按理说,法庭表现,是一个律师每天都必做的作业,理解它应该不是一个问题。但实际上,当我准备认真思考它时,却发现事情绝非如此。为了这堂讲座,我花了整整几个月时间,找遍了国内律师同行和法学家们有关这一主题的论述,却发现几乎都是泛泛的经验之谈,根本谈不上什么学问。为此,我又订购了几十本书,系统梳理了国外有关辩护的书籍。同时又根据自己长期的知识积累借鉴了哲学、艺术理论、社会学理论、心理学等学科知识,提出了自己的律师法庭表现学说,虽然当初表面拼凑痕迹明显,却在深处开启了我建立系统辩护学的大门。
我个人的法庭表现,也因这一探索,有了质的飞跃和极大的提高。关于这一具体论题的详尽论述,见之于我正在著述的《律师法庭表现原理》一书。
世间没有任何一种学问是孤立的。之所以说它开启了我建立系统辩护学的大门,是因为当我在思考和研究法庭表现时,我发现,要把问题说清,又不得不深入到更大的概念上去。比如,辩护是什么?律师是什么?甚至法律是什么?当这些问题需要系统统一纳入思考并解决时,我已经深刻地意识到,这已经不再简单是法庭表现的问题,而是牵涉到一个辩护学体系的问题了。这就好比本来只是要研究一下一间房屋该如何装修,却发现不得不同时弄清楚房屋以及大楼的结构如何,位置如何,质料如何等等问题了。
并不只是学理上的需要。而另一方面,长期的办案实践,让这些问题的解答已经成了一种最为迫切的现实需要。它直接影响一个律师的办案能力,职业形象和个人魅力。不知道有多少律师同行整天在做辩护,却不知道律师和辩护到底是什么。而你让他说,他给出的答案,要么是照搬律师法的规定,比如律师是法律服务提供者,辩护就是为被告人提出无罪或罪轻意见,要么什么也说不出。先别说委托人听后会在内心里只想摇头,而连他自己也明白说了等于什么也没说。不知道有过多少委托人在换掉原有的辩护律师从而再委托我时,跟我这样说过:“原来那律师,说不出个所以然。”并且,对职业和辩护缺乏深刻的认识,也将在根本上让执业实践的效果大打折扣。这很好理解,因为没有一个不懂兵法原理却真正能打好仗的军师。这又好像一个人,如果无法讲清楚自己是谁,是干什么的,那么,不管所走的每一步,对人对己都会是隔阂重重。
而不管是职业理念,还是辩护理念,尤其是体系化的辩护理论,在中国律师界,都还处于漫漫黑夜之中。我愿意尝试在这黑夜之中竖起一杆路灯。
一杆路灯,一开始注定微光摇曳,但一定会让一群愿意前行的同行们,从长夜中苏醒,然后,霞光满天。
上卷
职业理念
第一章 职业误读
一 高级骗子
二 关系迷信
三 不当期待
四 律师商人
第二章 理性实践
一 规则意识
二 法则彰显
三 功利警惕
四 启蒙实践
五 现代性回应
第三章 以理服人的职业
一 理性的现代性解构
二 合理性与法律
三 以理服人是一种正义观
第四章 误解与偏见
一 误解
二 偏见
三 未知与两难
第五章 为自己立法
一 自己是客体
二 把自己降为零
三 自负和清高
四 信念的归宿
五 它为对手和对象而生
六 表达与对峙
七 本体意识
第六章 职业化理念
一 害人的多元论
二 职业精神
三 职业品质
四 职业文化
第七章 律师人格
一 性格与人格
二 扩大的实证
三 具体蕴含和表现形式
四 人以群分
第八章 颠倒的逻辑
一 做与不做
二大事情与小事情
三 加法与减法
四 绝望与希望
第九章 凌厉之花
一 悬崖峭壁
二 簇拥
三 凌厉地绽放
四 理性与艰难
五 三言两语的支点
第十章 大道如斯
一 原理性的探究和本体性的追问
二 有一种追求叫沦落
三 大与一
四 如果你望向远方
五 升起和沉沦
第十一章 那么走吧——写给母亲
一 苦难之河
二 虚弱的坚强
三 平淡
四“不理”的震撼
五 死亡不是分离
六 那么走吧
第十二章 附言:新年致辞《我们深爱希望》
卷二
辩护理念
第一章 说服的本性
一 理性的蕴含
二 既要可行又是必然
三 说服、压服、征服
四 强盗逻辑与理性逻辑
五 方法的意义
六 技术与艺术
七 天枰的秤砣
第二章 为救赎而辩护
一 奔向自由
二 生命的含义
三 人可以被控告但不能被抛弃
四 罪与罚
五 为“坏人”辩护和“魔鬼”代言人
六 人是目的
第三章 法律现实主义
一 再议什么是法律?
二 若干主义与霍布斯和弗兰克
三 法律是一根弹簧秤
四 法律常常在迷失自己之中寻找自己
五 法与不法的深度共存
六 恋父情结
七 案子是人办的
八 那是一个无尽的空间
九 它呼唤才华
十 人世间
第四章 辩护与辩证
一 硬币
二 高度是一把锋利的刀
三 雄辩与诡辩
四 事实与真相
第五章 说服的使命
一 展示真理和发现真理
二 创造正义
三 品质召唤
四 伟大和不朽
五 阴谋论
六 动机背后
第六章 辩护是一个系统工程
一 第一步和最后一步
二 兵法
三 无谓的支离破碎
四 内在逻辑
第七章 沟通和渗透
一 沟通方法论
二 高高在上和视而不见
三 渗透的含义
四 不只是语言问题
五 必然在哪里
第八章 非“暴力”“抗争”
一 说服与说不服
二 甘地和马丁路德金
三 霸道与强权主义
四 理性的根基
五 深远的结合
六 坦途
第九章 自我救赎
一 失望和绝望
二 光荣和信仰
三 黑夜里赶路
第十章 过程与结果
一 聪明和愚蠢的结果论
二 辩护与审判
三 花开之际
第十一章 未知与创造
一 最大的魅力
二 绝对意义
第十二章 表现性质
一 法庭表现
二 巅峰对决
三 表现的含义
四 舞台
五 战场
第十三章 两种辩护人
一 这个世界
二 若你还能选择
第十四章 被告人说
一 绝不认罪
二 我要的不是正义
三 谢谢你
第十五章 有罪与无罪
一 天使与魔鬼
二 伸冤或者求情
三 策略
第十六章 态度会说话
一 温柔地诉说和咄咄逼人
二 又一次回归表现
三 人格的态度
四 潜隐的含义
后记:一切都只是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