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4-13 14:06:22阅读量:
该案在刘峰律师接受委托后5天已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
何某成,祖籍山东,大学毕业之后就职于国内某知名的电子公司。入职公司后,何某工作认真,很快被公司领导提拔为研发部经理。在任职经理不久,公司就委托其承担某类手机存储卡的研发工作。何某形成自己的团队之后于2013年10月份将此项目完成。当年该存储卡的市场占有率十分理想,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公司也因此奖励了何某及其领导的团队。但是,2014年年初开始,该类手机存储卡的市场占有率却突然走低,使得公司领导对公司内部员工的职业操守产生了怀疑,认为是公司的员工出卖了公司。公司随即开展了内部整顿清理活动。经公司自查发现时任研发部经理的何某具有重大嫌疑。公司报案之后,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何某侵犯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将何某刑拘。
刘峰律师在接受当事人何某家属的委托之后,随即开始了工作。因为本案仍未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且刘峰律师经查证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何某不应当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为了使本案案情更加清楚,刘峰律师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之上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关于何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律师意见书。与此同时,何某就职的公司与何某达成了和解。公安机关基于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刘峰律师提交的专业的法律意见书,依法撤销了本案。本案又是一宗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