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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豆芽案,鹤山警方和南方都市报需自重

时间:2014-4-26 7:55:09阅读量:

毒豆芽案,鹤山警方和南方都市报需自重

将自己办理的案件信息上网,并不是我的执业风格和方式。但由本律师办理的鹤山“毒豆芽案”,侦查初期便由鹤山警方于今日(3月27日)通过南方都市报进行片面报道,本律师认为鹤山警方和南方都市报都略显不自重,需要公开回应。鹤山警方立功心切,南都报需要新闻料,本律师都能理解。当然也不排除鹤山警方试图通过此种方式将本案做成铁案的可能。鹤山警方是否有权这么做先不说,但由媒体爆料可能导致的舆论倾向,显然很可能会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不公。尤其是片面报道,将无疑会加重这种倾向和可能。本律师予以否定。

尽管这种现象目前很普遍,但司法机关在一个刑事案件办理终结前随意向外界报道所谓的“案件事实”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在侦查阶段,不管是刑事诉讼法还是公安机关办案规定,公安机关都无权这么做。公安机关能对外公布的仅仅是案件的进展,而不是案件的“事实”。一个没经过法庭依法审理确定的案件,何来公安机关言之凿凿的事实?这是其一。另外,本律师已经两次会见该案的嫌疑人,所了解的事实也并非是鹤山警方通过媒体公布的那样。但本律师暂时不做具体描述,只说大概。

本案嫌疑人吕某开(虽然南都报道中隐其姓名称“吕某”,但由于本案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性,“吕某”依然指代明确),2014年3月19日才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鹤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也就是说距报道之日,刚被拘留第8天。本律师分别于24日、26日共会见两次。通过会见得知,鹤山警方也仅仅对吕某提审过两次。两次提审的内容本律师也通过会见大概知晓。提审所得并没有确凿充分的内容。

报道称嫌疑人用会致癌的“无根水”泡出粗壮鲜嫩的豆芽,每天向市场销售500斤,但本律师会见时,嫌疑人对本律师陈述实际上每天也就销售300斤左右。而且其中还有部分烂掉,根本不能用以销售。另外,强调“会致癌的无根水”危言耸听。这种“无根水”其实是一种化学农药,在2011年之前,为国家准用豆芽生长激素,只是2011年后,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才将其禁用。但嫌疑人根本不了解这些。据吕某交待,连他自己家人吃的都是这个豆芽。并且,包括现在鹤山市看守所里提供给嫌犯平日食用的,也是这种豆芽。使用这种“无根水”生产豆芽确实存在普遍性。而且,未见食用该种豆芽产生的实际危害后果。

其次,吕某向本律师陈述,其也并非是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使用该生长素,其起始使用的时间是2014年元月初八。

同时,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很容易让人误认为嫌疑人是一个黑心商人。其实,嫌疑人吕某为鹤山当地一农民,老实厚道,由于生计困难,因上辈会生豆芽技术,才艰难以此谋生。每斤豆芽盈利在1毛钱左右,一天也就赚几十块钱。本律师会见嫌疑人之余,同时也走访了嫌疑人的家庭,整个家庭生活都十分贫穷,连本律师几万元的律师费都是四处筹借才得以支付。而报道称所谓的“黑作坊”,实际上只是嫌疑人家中的一个小房间。除了几口大缸和一些豆类,没有什么生产工具和原料,算不得什么作坊,更算不得是什么“黑作坊”。本律师置身其中也并未闻到“化学药味弥漫”。

嫌疑人还告诉本律师,其实他早已想放弃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营生,另谋生计,只是一直未能找到合适工作。

鉴于本案侦查只是刚刚开始,对此,本律师不再多说。吕某使用国家已经禁用的激素类化学农药生产豆芽,固然不当或涉嫌犯罪,但鹤山警方在多数事实都还朦胧未知、模棱两可的前提下,在侦查初期向媒体片面披露案情,超越侦查权限,有违自身职责,涉嫌权力违法。而南方都市报在未经查实的前提下,以确凿的口吻报道案件,引起舆论误导,分明不顾作为媒体的伦理道德,而且涉嫌对本案的嫌疑人造成侵权。

本律师会将相关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寄送鹤山公安机关,同时,根据嫌疑人及其家属意见和要求,不排除随时起诉鹤山市公安机关以及包括南都在内的相关媒体机构的可能。

(作者 刘峰,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律师,2014年3月28日,于广州)



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c/2014-03-28/161029814877.shtml

南都网:致癌“无根水”泡出毒豆芽

http://epaper.oeeee.com/M/html/2014-03/27/content_2043404.htm

羊城晚报:毒豆芽一元一斤,每天卖500斤!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dfb/html/2014-03/27/content_401496.htm?div=-1

致癌“无根水”泡出毒豆芽
鹤山该黑作坊2011年上半年开始生产,每天销售500斤

日期:[2014年3月27日] 版次:[JB01] 版名:[江门读本] 稿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曾育军通讯员王一凡 用会致癌的“无根水”泡出粗壮鲜嫩的豆芽,每天向市场销售500斤。昨日,鹤山警方通报查获一个地下黑作坊,当场缴获150余斤毒豆芽。据嫌疑人交代,其自2011年上半年开始,从外地购买“无根水”等化学添加剂,在家中生产豆芽销往农贸市场。

家中生产毒豆芽

今年3月中旬,鹤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线索称,有人在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市场销售“无根水”加工的毒豆芽,而“无根水”是国家明文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

警方经过缜密调查,逐步摸清毒豆芽来自当地一个地下黑作坊,并摸清了其生产、销售环节的情况。3月19日,办案民警迅速出动,一举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豆芽的吕某(男,39岁,鹤山沙坪人)抓获。

警方称,吕某在家中生产毒豆芽,黑作坊内化学药味弥漫,民警查获了150余斤培植在塑料桶、塑料箱中的绿豆芽和黄豆芽等成品、半成品,以及用于种植毒豆芽的1456支“无根水”和其它化学试剂。

已被依法刑拘

民警在现场见到,已经泡制成成品的豆芽芽秆粗壮,颜色鲜亮,没有自然生长的根须。

吕某向警方交代,从20 11年上半年开始,其在鹤山市沙坪镇自己家中,以一支6分钱的价格,从外地购买来“无根水”等化学添加剂加工生产豆芽并销售,以一斤一元钱的价格,每天向市场销售约500斤豆芽。

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豆芽卫生标准》等规定,豆芽属新鲜蔬菜类产品,其生产过程是不允许添加任何添加剂的。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目前吕某已被鹤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知多D ]

无根水是什么 民警说,无根水,主要成分是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这两种成分属激素类农药,能使豆芽细胞快速分裂,同氮肥一样,对人体有害,会致癌、致畸形。如果超量摄入,会带来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人骨质疏松等问题。

如何鉴别豆芽 本地菜农介绍,正常发泡的绿豆芽、黄豆芽,下胚轴呈洁白色,长短粗细基本均匀,有固有的豆香味,豆芽长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用无根水等药剂泡出来的无根豆芽,芽秆粗壮,色泽灰白,有烂根、烂尖现象,豆粒发蓝,折断豆芽秆会有水分冒出,可以长到15厘米到20厘米,而且不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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