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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律师:【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时间:2023-7-4 10:30:44阅读量: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刘峰律师解读:一声叹息。靠事实和法律,平等不是概念,而是素养和信仰,是一条通往正义的探索和跋涉之路。但愿不会长夜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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