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7-3 15:01:05阅读量:
刘峰律师:【刑事诉讼法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刘峰律师解读:该条是授权国家安全机关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指的是各地的国家安全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有12个罪名: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煽动分裂国家罪 4、武装叛乱、暴乱罪 5、颠覆国家政权罪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8、投敌叛变罪 9、叛逃罪 10、间谍罪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2、资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