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6-26 11:10:15阅读量:
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应在您的家人被拘留后的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写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并送达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但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因为“有碍侦查”而不予通知的情况,或者《拘留通知书》并未送达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的情形。
因此,建议家属主动和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联系,要求不要邮寄《拘留通知书》,由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直接去公安机关签领,一般情况下,只要能证明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朋友,公安机关会同意这一正当要求。
若公安机关仍不同意家属直接签领《拘留通知书》的要求,那么家属就应该立即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以便及时了解案情,研究对策。